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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签合同 要约定好违约条款

2017年3月6日  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jhtlswsw.cn/

  目前,不少卖房人在卖房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民警介绍,卖房人反悔的理由比较常见的有:没有收取定金;尚未办理房产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等。

  据介绍,从该类型案件的结果看,卖房人都败诉了。根据“合同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无效事由或没有被依法撤销的情况下,不论是买房人还是卖房人都应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民警提醒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违约情形进行事先约定,要严格审查卖房人的身份资格,尽量了解清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或者房屋上面是否有其他权利如抵押、担保等,尽量要求卖方全面陈述自己的家庭情况以及房屋涉及的担保、抵押等情况。在与不动产登记簿上未有登记的产权人交易时,为保障交易安全,应当要求其出示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而不能轻信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