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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免除

2017年6月21日  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jhtlswsw.cn/
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免除
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下,保证合同自然无效,保证人不应承担有效保证合同的保证责任。
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两种情况:
一是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
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两种情况都是有主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发生的,保证合同是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订立的,在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同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无效合同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