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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

2019年12月30日  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jhtlswsw.cn/

  高同武,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法律法规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与规定。那么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呢针对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的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以约定的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一百六十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等等。


  二、合同履行地的理解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常认为是;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这决定了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买卖合同的双方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不管是出卖人还是买受人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说来,出卖人必须履行交付约定标的物的义务,而买受人则必须履行支付约定价金的义务。


;;;;;; 合同法对买受人的主要义务规定了三条,要求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将约定价款的所有权转移给出卖人,对出卖人的主要义务规定了四条,要求出卖人在约定的期限、地点,将标的物或提单交付买受人并转移所有权。


;;;;;; 既然存在买方主要义务履行地和卖方主要义务履行地,那么,买卖合同的主要履行地自然也应是两个,还可能有一些与履行该合同有关的地点,如: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理论上讲这些有关地点均是合同履行地。


  三、管辖的确定


  既然一个买卖合同因有两个履行行为而有可能有两个以上不同的合同履行地,那么,这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是确定所有合同管辖的一般性规定,理应适用于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按该条的本意,与买卖合同有关的履行地法院本应都有管辖权。


  但《民诉意见》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作了专门规定,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约定不一致,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规定》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作了最狭义的规定,仅以约定的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为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其它地点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既然有了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专门规定,那么,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只能作狭义的理解,就不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作广义的理解。还要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和《民诉意见》第19条有冲突,因《规定》的颁布生效在后,故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及管辖权的确定自然应适用《规定》。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欠款纠纷管辖权确定是有严格规定的。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我们的法律法规将会更加的完善。如果您所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

  劳务合同一般就是会在新入职的员工进入公司时与公司方签订。也就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为公司创造的收益所赢得到的报酬,这就类似于以五换物的原始商品流通方式。那么在劳务合同发生纠纷时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及其相关问题。




  一、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的确定:

  劳务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务合同纠纷双方的当事人的权利:

  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务合同纠纷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


  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三、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诉是由企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的。


  没有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仲裁,可否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务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


  因此,在法律上,劳务合同纠纷仲裁的管辖地可以与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地不一致,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条件之一是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没有明确指定起诉法院。


  一般来说,仲裁裁决书在这方面的裁决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不服裁决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另一种是;不服裁决的,向某某法院提起起诉;。


  如果裁决书已经指定了明确的管辖法院,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只能到指定的法院起诉;如果裁决书没有明确指定管辖权的法院,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条件之二是劳动者没有对仲裁裁决提起起诉。


  若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起诉,用人单位在单位所在地起诉的话,那么就应当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起劳务合同纠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劳务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及其相关问题。只有充分知道这些才能在您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在法律这个武器的运用上能够更加的熟悉,同时也可以为您解决因管辖权不明确而导致的重复跑花费大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